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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旅游局依法查处无证“黑社”

来源:质监所      发布时间:2015-06-19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6月18日,舞钢市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舞钢市寺坡四马路南段的“无证经营旅游业务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当旅游执法人员向涉嫌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工作人员出示旅游执法证件后,要求其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无法出示。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无证经营旅游业务单位”依法查处取缔。  
       舞钢市旅游质监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理性消费,合法维权。不要贪图所谓的“便宜”上当受骗。不要将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交托给没有保障的“黑社”手中,外出旅游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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