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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市A级旅游景区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规划科       发布时间:2016-04-14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于2016年全市A级旅游景区检查情况的
通   报

各县(市、区)旅游局:
        为维护A级旅游景区品牌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旅游景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于3月15日至3月22日组织检查员对全市20家A级旅游景区中的18家(尧山大佛-景区省局已暗访,正在整改。鲁山县龙潭峡景区正升级改造,暂停营业)进行了检查复核,对问题突出的景区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旅游景区检查活动分为2个检查小组,抽调我市旅游院校相关专家对A级旅游的旅游交通、旅游安全、游览、旅游购物、导览系统、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总体来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旅游景区质量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景区管理,指导景区不断完善基础和服务设施,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产品和满意的服务,但也有部分景区在基础设施、管理服务、环境卫生、旅游购物、游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存在问题
       (一)游客中心。部分景区游客中心功能不全,设施设备不齐,不能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有的景区游客中心挪作他用,完全丧失服务功能。有的景区中心设施、设备陈旧无及时更新。大部分景区影视播放系统成为摆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旅游厕所。部分景区旅游厕所卫生脏、乱、差,异味较重,没有专人管理,设施、设备不齐全。个别景区还存在旱厕与A级旅游标准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有的景区旅游厕所数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游客需求。
       (三)游览。部分景区游步道损坏维修不及时,安全防护栏破损无维护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景区标识系统制作材质档次低,引导牌缺乏,数量严重不足且维护维修不到位。有的景区图形信息符号不规范,有明显错误。有的景区休息椅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游客需要。
       (四)医务室。部分景区医务室无人职守,设施、设备缺失,不能提供医疗服务。
       (五)环境卫生。部分景区周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严重影响景区观赏质量。有的景区保洁人员少,内部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没做到日产日清,影响游客游览。
       (六)旅游购物。部分景区旅游购物场所管理混乱,没有按照标准要求统一管理,从业人员没有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有的景区购物场所存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明码标价。个别景区存在围追兜售现象。
       (七)综合管理。部分景区人员无统一着装,服务意识不强,职业素养不高,管理不规范。有的景区人员培训力度小,从业人员缺乏标准规范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
       (八)宣传营销。有的景区智慧旅游建设滞后,缺乏应有设施、设备,无语音导游系统。大部分景区没有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不能实现网上预订、网上商务等。部分景区宣传营销力度投入不足,知名度不高。
        三、处理结果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及《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实施细则,平顶山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决定对以下A级旅游景区进行处理。
       (一)取消卫东区金牛山石榴园景区(2A)旅游景区资质。
       (二)给予鲁山县昭平湖景区(3A)降为2A级旅游景区处理,限期3个月整改。
       (三)给予鲁山县好运谷景区(3A)、舞钢市祥龙谷景区(3A)、叶县县衙(3A)、叶县燕山湖景区(2A)等4家旅游景区通报批评,限期3个月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以上被通报批评和降低A级旅游景区,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全面完善基础和服务设施,着力提升景区管理服务质量。
       (二)被取消A级旅游资质的景区所在县(市)旅游局要积极主动指导旅游景区找准问题,查摆原因,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景区加强管理,对照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整改,争取早日回归到我市A级旅游景区行列。
       (三)所有景区整改期满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将重新组织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仍不能达标的景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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