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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五一”假日旅游综述

来源:鲁山县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7-05-04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今年“五一”假日期间,鲁山县共接待游客23.5万人次,旅游收入696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9.3%、11.6%,受理解决旅游投诉20余起,无出现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实现了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一、提前部署,严格责任
        一是鲁山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鲁山县2017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方案》、《鲁山县2017年“五一”假日旅游安全应急处理预案》、《鲁山县2017年“五一”假日旅游公路沿线保畅通工作方案》等文件,4月23日,召开全县假日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五一”期间假日旅游工作。二是县委书记杨英锋、县长李会良等四大班子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督导存在的问题并限时进行整改,明确有关乡(镇)、各成员单位和旅游企业负责人为旅游安全第一责任人,将旅游应急预案中的职责、任务具体布置,落实到人,指定时限。三是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针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地质灾害、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安全隐患和风险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周密监管,保障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监管。将整个旅游线路划分为5个责任段,每个路段明确两名分包县级领导,在旅游重点区域现场督导,及时清除道路障碍,加强运力保障、安全监管和客流疏导,全程跟进,有效监管。二是强化交通安全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旅游道路路况、车况及交通设施的动态检查和维护,增加重点时段、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和警力部署,在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临时禁停、禁超标示;电业、通信等部门提前完成郑尧高速出口至尧山镇段影响道路施工及通行安全线杆的迁移,确保旅游交通安全。三是加强景区安全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旅游服务和接待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汽车、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带“病”运行。要求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游客安全。加强对景区在建项目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由县药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景区宾馆、饭店、小饮食店等餐饮摊点和场所进行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餐饮服务行为,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农家乐经营点进行规范和治理,对一些品位低、服务质量差、环境不达标的农家乐进行关门整顿,保障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三、部门联动,规范秩序
        一是组织公安、交通、旅游等相关部门,科学评估各景区车辆、游客容量及景区道路通行容量,合理设置分流地点、分流方向和分流时间节点,制定相关预案。二是公安部门出动干警300余人次,分片划段,结合当前311国道线路正在维修的实际,加强通往景区道路的疏导力度,加强交通指挥,做好车辆的疏导、分流等工作,同时,成立机动执法巡逻队,随时应对突发事件。三是组织交通、公路、旅游、公安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对道路沿线的违法建筑、杂乱广告牌、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垃圾等开展集中整治,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四是组织文化、民族宗教、工商等部门加大节前及节日期间旅游文化市场整治力度,规范宗教场所烧香活动,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五是组织工商、卫生、价格管理中心、质监等部门对全县的旅游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强迫消费和违规经营等现象,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和旅游购物欺诈行为。
        四、优化服务,提升质量
        一是组织公安、交通、气象、旅游等相关部门,建立旅游信息发布机制,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型平台,及时发布旅游服务信息,引导游客出行。二是通过旅游信息发布体系,全天候向游客发布分流预警信息,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深入旅游沿线做好旅游服务督导员,加强重点地段导引咨询服务。三是各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景区全员在岗。开通24小时开通投诉热线,快速处理投诉,切实维护游客权益。四是在郑尧高速尧山站服务区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画册、折页、乡村旅游手册等宣传品5000余份,接受游客咨询700余起,为游客提供咨询解答、茶水供应等旅游接待服务,得到游客好评。 
        随着我县旅游服务设施日趋完善,旅游产品不断提档升级,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更具人性化、人格化。期间县内旅游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都抽出大量的人员、警力,加强了疏通引导与服务,旅游企业积累了应对黄金周的丰富经验,全县假日旅游市场已逐步顺应市场经济规律,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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